國壽鴻壽年金保險(分紅型)
網友推薦指數 | -132.93 |
發行日期 | |
發行公司 |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銷售地區 | 全國 |
銷售方式 | 代理人 |
主附險類別 | 主險 |
保險類別 (按保險責任) | 定額年金 |
適用人群 | 凡年滿十六周歲以上、六十周歲以下的公民均可作為被保險人 |
繳費方式 | 保險費的交付方式分為躉交和年交二種,分期 |
保險期限 | 本合同的保險期間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險人年滿八十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止。 |
產品特色 | |
保險責任 |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本公司負以下保險責任:
(一)、自本合同約定的年金開始領取日起至被保險人年滿七十九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止,每 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對應日,若被保險人生存,本公司按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的5%給付年 金。 (二)、被保險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的二倍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 止。 (三)、被保險人生存至年滿八十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按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的二 倍給付滿期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紅利事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在符合保險監管部門規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據上一會計年度分紅 保險業務的實際經營狀況確定紅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確定本合同有紅利分配,則該紅利 將分配給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時可選擇以下任何一種紅利處理方式: (一)、現金領; (二)、累積生息:紅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復利方式累積生息,紅利累積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 布。 若投保人在投保時沒有選定紅利處理方式 ,本公司按累積生息方式辦理。 |
專家點評 | |
責任免除 | 查看 |
保險條例 | 查看 |
險種示例 | 查看 |
有關文檔 | 查看 |